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单位、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加强卫生健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学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推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22年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培养和造就一批思想道德素质过硬、学术技术水平领先、在全国有较大学术影响力的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为打造中西部地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高地提供人才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重点选拔、培养、支持在国家、省区域医疗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学科领域从事临床医学研究、医学应用及基础研究的优秀医学科技人才。
(二)坚持人才培养和科研立项有机结合。开展国外学术技术研修,引进填补省内、国内空白先进技术;结合专业研修领域开展创新研究,培养团队技术人才,整体提升我省医学学术、技术水平。
三、遴选条件
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领军人才”项目),计划遴选20人;二是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杰青人才”项目),计划遴选20人;三是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优秀青年人才培养项目(以下简称“优青人才”项目),计划遴选20人。
(一)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遵守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
2.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在本专业领域已取得较好的科技创新成果及业绩,对学科建设、卫生健康科技水平提升有重要推动作用;
3.在河南省内有固定工作单位;省外人员与河南省内的聘用单位签订5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项目执行期限,年度工作任务明确;
4.申请者所在单位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主要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证,申请者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开展研修、研究和团队建设等工作。
(二)领军人才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申请当年12月31日未满50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同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省医学科技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1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3)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10分以上,或2篇累计影响因子15分以上;或者在所在专业领域业绩突出,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国内有较大的影响;
(4)近5年有引进、推广填补国内空白的先进技术并在临床取得较好效益,提供该技术推广应用的检索证明或者中华系列国家级杂志出版的专家共识、指南的主要起草人,并有本专业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主任委员或2名副主任委员签字推荐;
(5)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疾病,社会影响大,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医学界有较高声望,有本专业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主任委员或2名副主任委员签字推荐。
(三)杰青人才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申请当年12月31日未满40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同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省医学科技奖一等奖的前两名主要完成人或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且完成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2项省级科技攻关重点研发项目;
(3)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5分以上,或2篇累计影响因子8分以上;或者在所在专业领域业绩突出,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4)专业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能在临床工作中发挥良好作用,近5年有引进、推广填补省内空白的先进技术并在临床取得较好效益,提供当年开展先进技术的医院文件和开展该项技术的临床病历,并经省医学会(预防医学会)专科分会鉴定推荐。
(四)优青人才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申请当年12月31日未满38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学位(含本科毕业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住培合格证者),同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省医学科技奖一等奖前三名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的前五名主要完成人;
(2)近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1项省级科技攻关重点研发项目,或2项厅级科研攻关项目;
(3)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单篇影响因子3分以上,或2篇累计影响因子5分以上;或者在所在专业领域业绩突出,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发展潜力,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在省内同行业有一定的影响;
(4)专业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能在临床工作中发挥良好作用,近5年有引进、推广填补省内空白的先进技术并在临床取得较好效益,提供当年开展先进技术的医院文件和开展该项技术的临床病历,并经省医学会(预防医学会)专科分会鉴定推荐。
四、申请与推荐
(一)个人申请。2022年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依托河南医学网“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申报网址:http://rc.henanyixue.com,申报流程和有关注意事项请查看申报系统“填报说明”相关内容。申请者须按要求认真填报《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附件1),申报书所填内容均需上传附件支撑材料,所有支撑材料要完整准确,与申报内容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采纳。申请者要认真遵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印发的《医学科研诚信和行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既往和今后项目实施中的科研诚信、伦理审查、项目备案等方面做出书面承诺并上传附件,如有弄虚作假将加重处理。
(二)单位推荐。网上申报材料经推荐单位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以正式文件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作为附件,于5月15日前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917室,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均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推荐单位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人才和教育评价的有关规定,认真克服“四唯”倾向,全面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准确理解掌握申报标准择优推荐。凡是涉嫌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在未作出结论前的所有人员不予推荐;已取得或本年度拟申报我省同一层次或者更高层次人才计划支持的(如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原名医、中原学者、委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等),或入选河南省卫生科技英才海外研修项目本类项目未结项的,不予重复申报;财务预算不在省卫生健康委的单位可以参与申报,资金支持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部门比照标准进行安排。
五、评审原则
(一)需求导向、能力为先。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健康,注重品德能力,紧扣临床需求,严格对标遴选。对拥有关键核心技术,具有特殊贡献和突出创新发展潜力的,可破格推荐、单独评审。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最大限度发挥项目的引领作用,充分考虑各单位、各专业人才团队建设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形成梯队,避免重复扎堆。
(三)公平公正、择优推荐。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周密组织、科学评议、择优支持。
六、评审程序
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医学专家及卫生管理专家组成,按照以下程序负责项目评审工作。
(一)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形式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不通过。
1.不符合申请条件;
2.不按规定要求填报材料;
3.提供的材料不齐全;
4.已取得相关人才称号或入选其他人才培养项目;
5.涉嫌学术不端行为未做出处理结论或者在处理期间的。
(二)评委会评审。评委会实行会议评审,候选人需进行答辩。评审专家根据申报材料及申请者汇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判打分,评审结果由评委会签署意见后,报委领导审定。
(三)公示批准。通过媒体将拟确立培养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者,经委党组审定同意,批准列入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
七、培养任务
(一)国外研修。在项目实施期间,领军人才在国外研修时间不少于3个月,杰青人才在国外研修时间不少于6个月,优青人才在国外研修时间不少于12个月,旨在学习引进本领域亟需的先进诊疗技术,填补学术技术空白,提升我省卫生健康学术技术水平。
(二)科学研究。通过国外研修,提升学术理念,围绕研修方向开展创新研究,获得高层次项目资助,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
(三)技术推广。研修引进的新技术新方法在科室、单位推广实施,提升团队人员学术技术水平,造福患者。
八、预期成效
培养周期为三年,期满后培养对象除完成规定培养任务外,还应在培养期内分别实现以下考核目标。
(一)领军人才项目
1.主持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或者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级重大项目不少于1项;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3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影响因子5分以上的SCI 论文;或者在所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发表至少1篇在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3.培养研究生或者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2名以上;
4.引进填补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国内空白的技术1项;
5.推广与从事专业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次。
(二)杰青人才项目
1.主持省部级项目以上重点项目、省部联合共建项目不少于1项;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影响因子3分以上的SCI 论文;或者在所在专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较高的创新性成果,发表至少1篇在国内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3.培养研究生或者住院医师至少1名;
4.引进填补本专业领域国内空白的技术1项;
5.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次。
(三)优青人才项目
1.主持厅级重点、重大项目不少于1项;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或1篇影响因子2分以上的SCI 论文;或者在所在专业领域业绩突出,已取得创新性成果,发表至少1篇在省内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3.培养住院医师至少1名;
4.引进填补省内空白的技术1项;
5.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培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次。
九、绩效考核
(一)省卫生健康委与培养对象及其所在单位签订任务书,为培养对象提供经费资助,明确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并实行动态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建立支持培养对象成长的相关政策,从平台建设和科研立项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推荐单位要对培养对象进行目标管理和绩效动态评价,在培养周期内进行跟踪评估,跟踪评估方式为年度绩效考核和期满考核。省卫生健康委适时组织专家进行调研指导、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养项目进展情况、培养对象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团队建设以及经费使用与投入、科研平台建设、单位配套服务等。对考核成绩突出的培养对象和对培养项目支持力度大、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对不按期参加考核、项目进展缓慢、存在较大问题的培养对象和单位给予通报,情节严重者取消人才培养资格,核减或停拨资助经费。
(三)建立人才项目绩效管理平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已纳入培养计划的2020、2021年度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人员须于5月15日前登录“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综合管理平台”,填报《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考核表》进行年度考核,培训结束后进行期满考核。
十、服务保障
(一)加强经费管理。省财政资助领军人才项目每项25万元经费、杰青人才项目每项15万元经费、优青人才项目每项10万元经费,所在单位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经费配套,培养期内全部到位。所在单位应保证匹配经费与资助经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培养对象及其团队的学术活动,包括国外研修、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科技合作、发表论文论著等。培养对象发表相关论著及成果时,应注明“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编制专项经费使用预算。若专项经费管理混乱,不能保证培养项目落实,或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资格,将视情况做出核减或停拨经费的处理;培养期满未达到考核基本合格标准者,将取消培养对象资格、追回经费。
(二)做好跟踪服务。要强化人才服务意识,完善“全生命周期”人才培养服务机制,建立河南省医学科技创新人才库,加强跟踪服务;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要建立医学科技创新人才联系服务制度,制定培养工作细则,发挥人才的自主性和创造性,在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学术交流、设备配置、经费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为他们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和进修提供必要支持。要落实好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为其创造良好的业务条件和成长环境;培养对象要根据自身实际和所在学科发展需要,积极参与高层次学术活动,参与竞争性科研课题申报,加强与国内外相关领域学术团队的交流合作,注重建设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带领推动本学科发展。
(三)及时结项验收。培养对象培养期满经结项验收合格者,省卫生健康委授予“河南省中青年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人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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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建平 0371-85961567
2022年4月12日